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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山县2015年“村屯绿化”工作队管理办法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5-06-25


内容简介:马山县2015年“村屯绿化”工作队管理办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马山县2015年"村屯绿化"工作队管理办法

 
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对"美丽马山·生态乡村"活动的要求,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"美丽马山·生态乡村"村屯绿化专项活动,加强对全县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的技术指导,确保我县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的顺利实施,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结合我县村屯绿化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第一条 工作队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督查指导各乡(镇)的村屯绿化工作,指导村屯绿化规划的编制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。

(二)审核各乡(镇)的村屯绿化作业设计,确保作业设计的可行性。指导各地村委会制定切合实际的村屯绿化长效管护村规民约,配合当地政府动员村委村民整合绿化用地。

(三)积极宣传各项惠民政策,与群众共同谋划农村发展思路。结合群众切身利益进行舆论宣传,扩大乡村绿化建设的效果和影响。

(四)引导农村发展林业特色经济,增加农民收入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引导群众结合当地民族特色与文化风情实施村屯绿化,凸显乡村魅力。想方设法引导社会绿化资金的投入。

(五)在指导服务和总结推广的基础上,每月形成工作报告或工作亮点信息报送"村屯绿化"办公室项目实施组汇总。

第二条 工作队工作要求

(一)建立"一本工作台账",要进村入户"面对面"、"一对一"与农户交谈,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、群众反映的诉求等情况进行分门别类,并制定计划、倒排日期、加速推进。

(二)每季度给村民上一堂技术课,与农民群众一起做好村屯绿化工作。

(三)实行定期汇报制。每个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县"村屯绿化"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情况。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的,要及时与对应的责任科室反映。

(四)工作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坚持廉洁自律,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,不准打牌赌博,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不准参与公款大吃大喝,在村干或农户家搭伙要按标准缴纳伙食费,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。

第三条 日常管理和考核

(一)建立登记考勤机制。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10天。

(二)工作队人员请假实行审批制,工作队员请假由各工作队队长审批后报县"村屯绿化"办公室项目实施组备案。

(三)派出单位要发挥后盾作用,对本单位下派的绿化工作队员给予全力支持。

(四)建立群众反馈制。发放群众测评表,由群众对工作队进行满意度评分,并将群众测评结果作为工作队员绩效考评参考。

(五)建立考勤通报制。实行定期通报制度,每季度至少进行通报一次以上。对缺勤空岗的工作队员给予通报批评。

第四条 考核程序

年底,由县"村屯绿化"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设组会同乡(镇)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,对下派至本地的"村屯绿化"工作队进行考核。

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4月9日

 

信息来源:马山县林业局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足球外围bet365管理员